【DDE2021001】 深圳大道與吉安大道交叉口東南角地塊 ;
地塊位置:深圳大道與吉安大道交叉口東南角;
地塊面積:151.86畝;
土地用途:商業、居住用地;
土地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業用地40年;
容積率(FAR):1.8<FAR≤2.2
建筑密度(D):D≤21%;
綠地率(GAR):GAR≥30%;
競買保證金:8000萬元;
起始價:24206.01萬元;
加價幅度:100萬元;
保證金截止時間:2021-03-01 15:00
拍賣開始時間:2021-03-03 15:30
依法依規需要說明宗地的其他情況
一、宗地臨深圳大道商業用地面積32783㎡(49.18畝),計容建筑面積不得小于5.2萬㎡。其中,商業綜合體約2.6萬㎡、酒店式公寓約1.3萬㎡、商業街約1.3萬㎡。
二、宗地居住用地臨吉安大道配建一棟安置房。其中,安置住宅面積約9528㎡(96套),底層安置商鋪11間面積668㎡。
三、宗地按“開發與回購”模式運作,設置如下條件:
1.回購部分:
(1)井岡山經開區房屋征收辦公室有償回購9528㎡的安置房(96套),回購價3200元/㎡(含稅、費綜合單價);有償回購96個車位(有產權),回購價50000元/個(含稅、費綜合單價)。(2)安置房開竣工時間、交付標準和回購款支付等事項按《安置房回購協議書》約定執行。
2.未回購部分:
(1)商業綜合體100%的建筑面積、商業街50%的建筑面積由土地競得人自主經營,8年內不得對外銷售(自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商業綜合體、商業街與住宅(含安置房)需同步開發建設,在商業綜合體及安置房完成主體結構封頂前,住宅在達到預售條件時可銷售不得超過住宅計容總建筑面積的30%;在商業綜合體及安置房完成主體結構封頂后,住宅可銷售不得超過住宅計容總建筑面積的70%;在商業綜合體開業及安置房交付使用后,允許住宅預售剩余部分。
(3)商業綜合體項目經營理念、品牌特征須與建筑風格有機融合,有一定文化內涵。商業業態圍繞產業園區內工作人員生活配套服務,主要業態為零售、餐飲、娛樂等。其中,綜合百貨超市建筑面積不小于3500㎡、電影院建筑面積不小于2100㎡、體育運動設施場所建筑面積不小于500㎡。
(4)土地競買人在競拍前須引進一家知名商業企業對自持集中式商業進行統一運營管理(以簽訂的合作協議原件為準),該商業企業或其控股股東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發布的2019年連鎖百強銷售榜單的企業或國內上市商業企業;必須在設區市(含)以上的城市招商運營過5萬平方米以上商業綜合體。土地成交后,土地競買人需提供引進合作協議作為競得入選人資格審查必要材料。
四、土地競得人無償提供安置住宅樓一層11間安置商鋪668㎡、物業管理用房613㎡、社區管理用房463㎡、社區居家養老用房463㎡、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用房463㎡、公廁100㎡、消防控制室100㎡、9班幼兒園3261㎡、配電間、門衛、崗亭、所有架空層及其它基礎設施。建成后產權無償移交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相關職能部門。
五、宗地依法依規需說明未盡的其他情況詳見出讓文件:《宗地依法依規需說明的情況》
該地塊相關公示資料:
批復文件:
回購協議書:
紅線圖:
規劃設計條件:
條件說明情況:
出讓方案:
概念性設計方案:
地塊現場圖片: